2018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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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8-02-04 23:25:59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一度开展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工作,发现和培养青年编剧人才,鼓励和调动制片机构拍摄积极性的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每年一度开展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工作,发现和培养青年编剧人才,鼓励和调动制片机构拍摄积极性的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中国夏衍电影学会已成功举办了十二届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活动。今起发布《2018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启事》。
一、举办单位
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以下简称“电影剧本中心”)和中国夏衍电影学会共同举办。征集办公室设在电影剧本中心。
二、征集方式
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自2006年起每年举办一次,面向全国,旨在服务全国制片机构,促进创作繁荣、发现培养编剧人才。2018年“夏衍杯”将产生5部“优秀电影剧本”、10部“创意电影剧本”和20部“潜力电影剧本”(具体数量由评选委员会依据剧本质量等情况相应增减,以最终发布的评选结果为准)。
三、征稿原则
鼓励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讴歌改革开放丰硕成果和新人新事,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优秀作品。特别关注现实题材,鼓励艺术创新,支持类型化探索,强调剧本的可操作性,多方面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征评时间
1、剧本征集信息发布时间:2018年1月
2、剧本投稿起止时间:2018年1月15日-4月16日
在此期间,参评作者按照“五、投稿方式”的规定途径向“夏衍杯”征集办公室投递稿件。
3、2018年度评选结果将于2018年10月在“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证书奖杯颁授仪式上发布,并同时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中国电影报》公开发布,请作者留意以上媒体。
五、投稿方式
2018年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采用线上投稿的方式进行。
1、登录电影剧本中心网站,从主页“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专区”中的“夏衍杯征文入口”进入投稿页面,注册帐户,并按照系统提示完善个人信息、填写登记表单、上传剧本,完成在线投稿。
电影剧本中心网址为:http://jbzx.chinasarft.gov.cn
2、将系统生成的“2018夏衍杯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打印签字后邮寄至“夏衍杯”征集办公室。邮寄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剧本中心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办公室 邮编:100866
电话:(010)86096901/6904/6923/6987/6997/7022
六、来稿要求
1、每位作者限投一本,在线投稿请务必确保“基本信息”准确完整,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如为多位作者,每人的信息均需填写。
上传剧本需包含剧名页、300-500字梗概。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上传剧本的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上述信息。
2、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办公室。如出现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又未及时通知主办单位,从而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须通过邮局投寄,以平信、挂号或EMS三种形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夏衍杯优秀电影剧本征集”字样。勿寄私人,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请作者不要通过各种同城、城际门对门速递方式递送,以免延误。
七、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与“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一同寄送)。
2、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3、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八、特别声明
1、投稿不符合“来稿要求”,缺少必要材料,不能参评。
2、建议参评剧本作者酌情预先自行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身权益。
3、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授权材料等来件一律不退。
九、政府采购办法
优秀电影剧本5部,每部以人民币10万元整(税前)由政府采购。
创意电影剧本10部,每部以人民币5万元整(税前)由政府采购。
潜力电影剧本20部,每部以人民币2万元整(税前)由政府采购。
十、政府权益
5部“优秀电影剧本”、10部“创意电影剧本”和20部“潜力电影剧本”,须由电影剧本中心(两年内)代理销售。其它具有开发、修改价值的剧本,经作者本人同意后由电影剧本中心代向全国电影制片单位推荐。
十一、补贴办法
5部“优秀电影剧本”拍摄完成后,电影局对制片方每部补贴人民币20万元。
十二、其他事项
2018夏衍杯剧本征集启事由征集办公室负责解释。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中国夏衍电影学会
国家电影局 国家 电影剧本中心 中国夏衍电影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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