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电影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用文艺形式营造共庆百年华诞、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省电影工作者生动讲好建党百年辉煌历程中的奋斗故事,反映辽宁取得的辉煌成就,提升我省电影创作质量,挖掘培育电影人才,现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辽宁优秀电影(微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
一、组织单位
本次评选由辽宁省电影家协会主办
二、征集题材
本次征集评选的作品以展示百年来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奋斗历程,讴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讲述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感人故事,展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生动实践,反映辽宁地域文化和人文风貌等内容为主,突出挖掘辽宁特色题材,鼓励现实题材等多类型创作,弘扬传播正能量,原则上应为最近两年内创作的、未获得过省级以上扶持奖励的电影、微电影剧本。
三、征集范围
面向省内公开征集,电影公司、研究单位、民营制作机构、影视院校、独立编剧、会员等均可参评,鼓励创作一线的中青年电影工作者和新文艺组织、新文艺群体积极参与。
四、征集时间
剧本征集时间为2021年3月—8月。征集的剧本经审核后,省影协将组织专家统一评选,最终评选出最佳电影剧本2部、优秀电影剧本5部、入围剧本若干(具体数量依据剧本质量等情况相应增减,以最终发布的评选结果为准),评选结果将通过辽宁文艺网、辽宁文艺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发布。
五、征集要求
1. 参评作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政治观点正确、思想健康、主题鲜明,要讴歌党、讴歌人民、讴歌时代、讴歌英雄。剧本须具有完整的电影(微电影)剧本架构、符合电影(微电影)剧本的篇幅长度和形式,仅限于中文剧本。小说、散文、电视剧、大纲、梗概等形式的稿件,均不具备参评资格。
2. 每位作者限投一部作品,投稿时须填写《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辽宁优秀电影(微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报名表》,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的真实姓名等信息,如为多位作者,每人的信息均需填写。
3.剧本报送时,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报送。纸制版按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内容包括剧本封皮、故事梗概(500-800字之间)、人物介绍、完整电影剧本,缺一不可。为确保公平、公正,纸质剧本采取匿名打印,剧本的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处不能标注作者的个人信息,请务必附带《报名表》一同报送;电子版要以Word或WPS文档格式,文件名格式统一为“作者姓名+剧本名称+手机号码”,采取光盘方式报送,报送内容与纸质版相同。
4.投稿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74号省文联辽宁省电影家协会田晓佳(收),联系电话:024—22865610
六、版权要求
1. 本次评选的参评人员必须填写原创承诺书,以确保作者拥有无瑕疵的著作权。参评作品须为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如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如根据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已故人物由家属同意)的书面同意材料。参评剧本凡经发现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取消其入选资格。
2.为保障创作者的合法权益,待评选结束后,省影协将对征集的剧本集中进行机要销毁处理。
3.建议参评剧本作者酌情预先自行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身权益。
七、扶持奖励
1. 为进一步激励我省作者的创作热情,对公示无异议的最佳电影剧本、优秀电影剧本给予适当数额的创作补贴。最佳电影剧本每部5000元(税前)、优秀电影剧本每部3000元(税前)。
2. 对公示无异议的入选作品、作者授予荣誉证书,适时开展表彰。
3. 对评选中发现的优秀人才和作品,协会将加大扶持培养力度,将入选作者列入重点培养对象,积极推荐参与省文联及国家级的各类评奖、扶持、培训活动。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省影协剧本库和编剧人才库,适时向省委宣传部电影局、北方联合影视集团、辽宁七星影业有限公司等大型影视公司及民营电影制作单位、制片人推荐,召开主创人员、电影制作单位、网络平台等参加的座谈会,协助剧本投入拍摄,推动成果转化。
八、其他事项
1.参评作者在投稿期间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省影协。如因作者联系信息发生变更导致无法与作者取得联系的,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投稿不符合上述报送要求,缺少必要材料,不予参评。
3.来稿无论是否入选,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省电影家协会。
附:
1.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辽宁电影(微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报名表
2.作品原创承诺书
辽宁省电影家协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