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作品的凡2012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之间播映的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均可参评申报。
二、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9日-4月1日
报材料时间: 2014年4月2日--4月6日。
三、申报材料:申报时需提交《精神产品创作生产综合报告》一式两份,《“五个一工程”作品申报表》一式10份,各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
四、具体要求:申报参评的影视作品必须在省市电视台的影视频道或电影院线播出,并有较好的票房效益或收视率,报送作品均需DVD光盘一式2套,申报参评的广播剧作品必须在市或市以上广播频率播出,并有广泛的影响,报送作品虚需CD光盘一式2套,文字脚本1套。
五、联系方式:
单位:葫芦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会
地址:葫芦岛市龙湾新区龙绣街文化路(一高中对过、新蕾图书城三楼)
电话:13909891600 、15942914199,
联系人:王丽凡、刘朝阳
葫芦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
2014年3月29日
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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