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单位:
为拓展我市的文化新路,塑造、培育企业“形象代言”和城市 “影视之星”,引领企业和社会融入“全民电影时代”的文化氛围,丰富、提升企业和城市的文化蕴含与品位,促进我市“生态海岸、宜居家园”的城市主题宣传和生态海岸的健康发展,也为加快我市影视队伍、影视基地和企业文化建设,促进我市影视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为影视剧制作发掘、储备、推举优秀影视演员,葫芦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定于4月中、下旬联合举办首开∙国风海岸“形象大使”——葫芦岛首届“影视之星”选拔赛,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办单位:
葫芦岛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
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葫芦岛中天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葫芦岛明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5月9日-5月23日
三、比赛地点:首开∙国风海岸打渔山营销中心、葫芦岛广播电视台演播厅
四、参赛条件:
凡在本地居住和工作(或葫籍在外就读大学生)的6-66岁热爱、擅长表演艺术、心态健康向上;口齿利落清晰,富有一定的影视艺术表现力和情绪感染力的各界人才均可报名参赛。
五、比赛方式:
本次大赛按年龄段分三组进行比赛:
A、六月阳光组(6-19岁)
B、五月花海组(20-40岁)
C、金色晚霞组(41-66岁)
六、比赛流程及内容
(一)、5月9日8: 30 全天初赛
A、形象展示(限时2分钟):
1、个性形象展示——特质形象上、下场走秀、亮相表演。
2、自我介绍——姓名、年龄、职业、特长、理想等。
B、口才展示(限时2分钟):
“诗歌”、“散文”、“演讲”“故事”均可。
C、角色表演(限时2分钟):
自选适合个人表演的最佳角色、影视剧角色、小品角色等表演(自备道具)。
(二)、5月16日下午1: 30复赛
1、形象展示(自我介绍及个性形象展示、限时2分钟):
2、口才展示(现场选题、准备5分钟):
3、小品表演(限时2分钟):
4、才艺展示(限时3分钟)
(三)、5月23日下午1: 30决赛
1、形象展示(自我介绍及个性形象展示、限时2分钟):
2、口才展示(现场抽签、准备3分钟):
3、小品表演(可有助演、限时3分钟):
4、才艺展示(限时3分钟)
5、命题表演(现场抽签、可有助演,准备90分钟)
七、奖项及奖励
1、首开∙“形象大使”——葫芦岛“影视之星”金奖——共3人,奖金各一万元;
2、影视之星“银奖”——共6人,奖金各三千元;
3、影视之星“铜奖”——共9人,奖金各二千元;
4、大赛“优秀奖”——共12人,奖金各一千元;
5、大赛“入围奖”——共15人,奖金各五百元。
八、评奖条件:
1、语言流畅清晰,表达生动。
2、角色定位迅速准确,表演富有形象表现力和情绪感染力。
3、不超过时限。
九、大赛组委会
(一)主 任:王丽凡(市文广局助理调研员、市影视家协会主席)
宋 洪(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刘智业(市作协副主席、葫芦岛中天影视董事长)
(二)成 员:
艾国文(葫芦岛市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
石华东(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朴日男(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总监)
黄 天(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
付 强(北京中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月明 (葫芦岛明远文化传媒公司董事长)
(三)、办公室:葫芦岛市影视艺术家协会
(四)、评审团
1、专家评审团:由省、市影视艺术名家组成。
2、媒体评审团:由市内外多媒体代表组成。
九、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时间:2月16日-5月5日
2、报名需填报名表,附1张生活照(电子文档)、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地点:首开国风海岸打渔山营销中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尚玉芳:13898931473;
联系邮箱:13909891600@163.com ;
QQ群:国风海岸影视之星大赛 221037623
二O一五年二月九日
附件一:
首开∙国风海岸“形象大使”葫芦岛首届“影视之星”选拔赛
报名表
地区: 编号: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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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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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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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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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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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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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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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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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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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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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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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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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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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 术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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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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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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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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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同意使用肖像权,用于首开国风海岸形象大使∙葫芦岛“影视之星”拍摄影视剧及印制宣传资料。 2、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及培训费。 3、组委会将专车接送选手赴打渔山国风海岸报名填表、参观采风、培训参赛,故先期可电话或网络报名。专车接送地点:新区首开宏泰地产接待中心(华泰对过) |
附件二:|
首开·国风海岸“形象大使“——葫芦岛首届“影视之星”选拔赛
原创作品征集评奖说明
一、宗旨:
弘扬民族美德和文化国风,激发社会 “爱家乡、爱家园、爱我家”的思想情感,营建“首开∙国风海岸“形象大使”——葫芦岛首届“影视之星”选拔赛”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鼓励全市编剧、作家及文学爱好者广泛参与影视活动的热情,进一步丰富、提升企业和城市的文化蕴含与品位,促进我市“生态海岸、宜居家园”的城市主题宣传和生态发展。
二、原创(参赛)作品要求:
1、题材:诗歌、散文、演讲、故事、歌曲、小品。
2、时限:
1)、诗歌、散文、演讲、故事2分钟;
2)、小品3分钟;
3)、歌曲3-4分钟。
3、主题:《情牵这片海、这片山》
4、内容:展现“爱家乡、爱家园、爱我家”的情感内涵。
1)、讴歌家乡的山情海韵;
2)、赞美为葫芦岛的发展、尤其是为生态海岸建设、生态环境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建设者们;
3)、赞美弘扬国风、造福一方的首开精神,赞美国风海岸生态家园。
三、评奖
1、凡表演原创作品的参赛者,可依据作品奖次增加0.05至0.10分。
2、作品将按作品题材类别及相关要求进行评比。按1-5个奖次颁发奖金和证书。凡是获奖的原创作品,均在复、决赛中推荐表演,并在葫芦岛《影视艺术家》杂志、《葫芦岛影视艺术家》网站、《葫芦岛首开国风海岸》网发表,
四、作品征集联系方式
1、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2、首开∙国风海岸信息咨询:
网 站:www .guofenghaian.com
接待中心:0429-7896666 400-001-3333
3、创作、征集、展评咨询:
联系单位: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葫芦岛影视家》编辑部:
联 系 人:艾国文、梁玉梅、范琳琳
联系电话:13998952258、18524093537、13384290181